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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乡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1. 申请条件:
(1)具有新乡市户籍,且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2)在毕业年度内(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初次创业,并成功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市场主体;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在申请时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4)无不良信用记录。
2. 申请入口:
(1)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
(2)关注“新乡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
(3)前往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申请。
3. 补贴标准: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2)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申请一次。
二、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关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进度。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关注“新乡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举报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申报条件: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申报时间:
一般为每年八月份,具体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申报入口:
河南省人社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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